关于对2021年度就业管理专项业务经费等项目
绩效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资金自评工作的通知》(榕财统〔2022〕1号)要求,对就业管理专项业务经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社保补贴、特困职工及失业人员、困难农民工两节慰问四个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实施了评价,形成了自评结果,自评结果如下:
2021年就业管理专项业务经费项目评价指标得分:100分,调整指标得分:45.57分,评价等级: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项目评价指标得分:97分,调整指标得分:45分,评价等级: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社保补贴项目评价指标得分:100分,调整指标得分:32.75分,评价等级:优;特困职工及失业人员、困难农民工两节慰问项目评价指标得分:100分,调整指标得分:47分,评价等级:优。
现将该四个项目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5月31日,如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591-87305703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福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五楼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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