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新业态行业建会入会工作,更好地服务华侨试验区内企业和职工,根据《汕头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汕工〔2021〕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华侨试验区工会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简介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主要负责华侨试验区工会工作,包括向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宣传贯彻上级方针、政策;熟悉和掌握基层工会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贯彻上级工会工作部署;参与开展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开展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工作;向职工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开展职工劳动培训,组织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关心关爱员工,收集职工意见建议,保障职工福利等。

  二、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同等条件下,从事过党群工作、工会工作或通过国家相关考试取得法律、劳动关系协调、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咨询、社工等与工会工作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

  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聘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三、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列入省总、市总工会工作管理范畴,并由华侨试验区统一招聘录用、管理使用、工作考核等。薪酬标准按照汕头市总工会汕工〔2021〕23号文执行,一般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0%。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0日。

  3.报名资料:

  (1)本人填写《2022年汕头华侨试验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1),提交本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如有按pdf格式上传)。

  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标记好名称,压缩并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压缩格式为rar或zip),于报名截止日当天16:00点前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thqsyzp@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性别+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如“张三+男+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因资格预审材料提交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导致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员,责任自行承担。

  4.资格审核: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委会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六、招考流程

  1.笔试。笔试内容以个人综合素质考核和工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为主,笔试时间定于招聘公告期满以及资格审核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途径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并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采取线下面试方式。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全程录像或录音。

  面试时间和地点。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根据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于面试前1天,通过电话告知考生具体时间和地点。

  3.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公布,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确定初步人选名单。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协商确定。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成立考察组,主要考察对象政治思想状况、过往表现,核实工作履历等。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拟聘人选在汕头华侨试验区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确定聘用名单

  经公示后,无影响录用因素的人员,由汕头华侨试验区确定为录用人员。

  十一、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由组织实施招聘的单位确定。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月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二、其他事项

  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笔试、面试均不指定用书,不委托相关培训机构组织培训。

  十三、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及电话:

   李同志
18823909290(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同志) 

        0754—88488308(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监督部门及电话:

  0754—88652903(汕头华侨试验区纪工委)。

  

      附件:2022年汕头华侨试验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docx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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